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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后594公司發(fā)回購公告-更新中

時間:2024年09月02日 21:50:26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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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 瀘天化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瀘天化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四川瀘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開202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四川瀘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6.09元/股(含本數),本次回購股份將用于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自202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2025年6月19日止)。具體回購股份的金額和數量以回購結束時實際回購的金額和股份數量為準。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開立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并披露了《回購報告書》。2024年7月15日,公司實施了首次回購,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四川瀘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購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4-49)。2024年7月25日,公司合計回購股份16,584,037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為1.058%,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四川瀘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回購公司股份超過1%暨股份回購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50)。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公司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一)2024年8月1日至8月31日,公司未實施股份回購。

(二)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17,529,037股,約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1.118%,最高成交價3.60元/股,最低成交價3.44元/股,成交總金額61,841,464.8元(不含交易費用)?;刭徆煞莘舷嚓P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購方案之規(guī)定。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回購價格區(qū)間、資金來源均符合回購股份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股份回購賬戶資金對賬單

【18:07 超圖軟件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超圖軟件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北京超圖軟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六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及/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含)?;刭弮r格不超過人民幣20元/股,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和回購金額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和回購金額為準?;刭徆煞輰嵤┢谙逓樽怨径聲徸h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購報告書》(2024-040)。公司分別于6月14日、6月24日、7月1日、7月11日、8月2日披露了《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42)、《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比例達到1%的進展公告》(2024-043)、《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2024-044)、《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比例達到2%的進展公告》(2024-046)、《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2024-048)。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回購股份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9,959,652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2.0212%,最高成交價為14.9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2.75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140,210,369.4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的實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回購股份的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適時實施股份回購計劃,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7 兆豐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兆豐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浙江兆豐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的股份將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56.50元/股(含)。

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0,000.00萬元(含)。

具體回購數量以回購完畢或回購實施期限屆滿時公司的實際回購情況為準?;刭徆煞莸膶嵤┢谙拮怨径聲徸h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購股份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32)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數量為432,400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0.61%,最高成交價為43.4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33.26元/股,成交總金額為17,200,394.0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相關規(guī)定。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
()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7 四會富仕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四會富仕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四會富仕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擬以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2,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區(qū)間為不超過35.00元/股(含本數),按照回購金額下限2,000萬元、 回購價格上限35.00元/股進行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總額為571,428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56%。按照回購金額上限4,000萬元、回購價格上限35.00元/股進行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總額為1,142,856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1.12%。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后,調整后的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為24.83元/股。調整回購股份的價格上限前,公司已完成回購640,100股,回購總金額19,050,656元。按照本次回購金額下限2,000萬元、回購價格上限24.83元/股進行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總額為805,477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57%;按照本次回購金額上限4,000萬元、回購價格上限24.83元/股進行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總額為1,610,954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1.13%。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2)。

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股份數量以回購結束時實際回購的為準?;刭徆煞莸膶嵤┢谙拮怨径聲徸h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1)、《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4)。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等有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具體情況
截至2024年8月30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1,042,000股,已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73%,最高成交價為32.2元/股,最低成交價為20.97元/股,成交總金額為28,158,644.30元(不含交易費用)。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7 博思軟件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博思軟件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福建博思軟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含)且不超過1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15.27元/股,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具體內容見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創(chuàng)業(yè)板信息披露網站上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71)、《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72)等相關公告。

一、回購股份進展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數量6,817,900股,占公司本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總股本的0.9143%,最高成交價為12.1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0.99元/股,成交總金額為77,361,736.29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1
第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股份回購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公司股份回購方案并結合市場情況及公司資金安排,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7 利亞德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利亞德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利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3月 11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九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該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以及法律法規(guī)許可的其他方式回購公司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轉換公司發(fā)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用于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出售);本次回購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3,000萬元(含)至 6,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7.40元/股;其中用于轉換公司發(fā)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的回購股份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 12個月;用于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的回購股份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 3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 3月 11日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創(chuàng)業(yè)板信息披露網站上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7、2024-018)。

2024年 5月 8日,公司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創(chuàng)業(yè)板信息披露網站上披露了《關于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3),因公司實施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回購股份價格上限調整為 7.35元/股。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實施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4,258,0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 0.17%,最高成交價為 5.0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4.03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19,921,699.04元(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股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回購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購報告書》內容。

(二)公司回購股份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7 民德電子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民德電子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深圳市民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計劃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購股份將全部用于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30.16元/股(含),回購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9)。

因公司實施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權益分派后公司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30.16元/股調整為 30.13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5月 24日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于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9)。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尚未實施本次股份回購。

二、其他說明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7 海融科技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海融科技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幣2,500萬元(含)的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35元/股(未超過公司董事會通過回購股份方案前三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按回購價格上限以及回購資金總額上下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約為142萬股(取整)-71萬股(取整),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為1.58%-0.79%,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實施完畢或回購實施期限屆滿時公司的實際回購情況為準。如公司在回購期內發(fā)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fā)股票或現(xiàn)金紅利等除權除息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相應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回購股份數量和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相應變化。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本次回購股份將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4年2月20日、2月22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0)、《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2)。

鑒于公司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4日實施完畢,根據《回購報告書》的約定,公司本次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35.00元/股(含)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34.60元/股(含),回購價格調整起始日為2024年6月14日(權益分派除權除息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的《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24-055)。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股份數量為1,156,0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1.28%(以2024年8月31日收市后公司總股本90,000,000股為依據計算),回購的最高成交價為32.88元/股,最低成交價為24.52元/股,成交總金額為33,865,941.76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數量、方式、價格等符合公司《回購報告書》的相關內容。

(二)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數量、價格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票: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續(xù)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6 捷強裝備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捷強裝備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天津捷強動力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2月 18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簡稱“本次回購”),并在未來適宜時機將回購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41.82元/股(含本數),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1,50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 3,000.00萬元(均包含本數)。按照回購股份價格上限和回購金額上下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為 35.87萬股至 71.73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比例為 0.36%至 0.72%。

具體回購股份數量以回購實施完成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 2024年 2月 19日及 2024年 2月 23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6)、《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08)。

一、回購股份進展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有關規(guī)定,在回購股份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上個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累計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回購股份數量為704,7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比例為0.71%,最高成交價為29.9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7.52元/股,成交總金額為16,873,951.4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符合公司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票: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繼續(xù)在回購期限內實施回購計劃,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6 康華生物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康華生物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成都康華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回購的公司股份將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06.60元/股(含),具體回購股份數量以回購結束時實際回購的為準。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2)、《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5)。

2024年1月31日,公司首次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了本次回購方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暨回購股份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8)。

公司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由不超過人民幣106.60元/股(含)調整至不超過人民幣104.63元/股(含),具體回購股份數量以回購結束時實際回購的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1)。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回購公司股份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3,558,675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比例為2.64%,最高成交價為63.26元/股,最低成交價為45.97元/股,成交總金額為188,052,434.19元(不含交易費用)。上述回購符合公司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購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跌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6 天億馬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天億馬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廣東天億馬信息產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
年2月5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十
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計劃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
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1,5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 3,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28.42元/股(含),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 12個月。公
司于2024年7月12日實施2023年度權益分派。權益分派實施完成
后,回購股份的價格由不超過人民幣28.42元/股(含)調整為不超
過28.32元/股(含),此外回購股份方案其他內容保持不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7月 4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實施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
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股份回購期間,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
競價交易方式實際回購公司股份537,840股,占公司總股本0.7999%;回購實施過程中最高成交價為17.3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4.66元/
股,成交總金額為8,912,328.65元(不含交易費用)。

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目前持有股份數量為1,006,140股(含前
次回購股份后未使用股份數468,3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4964%。

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
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
規(guī)定,具體如下:
(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在下列期間不
得實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
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
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
方案,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6 可孚醫(yī)療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可孚醫(yī)療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可孚醫(y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1月 2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及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并通過《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計劃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人民幣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本次擬用于回購的資金總額為不低于人民幣 5,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10,000萬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53.00元/股(含),回購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本次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 53.00元/股(含)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 51.83元/股(含)。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屆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6月 4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6)。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1,494,56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71%,最高成交價為 36.034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31.194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49,994,759.23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及交易價格等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結合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6 永福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永福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福建永福電力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次會議,于 2024年 2月 23日召開 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續(xù)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用于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含本數)且不超過人民幣 10,000萬元(含本數),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34.59元/股(含本數),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鑒于公司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已實施完畢,自權益分派除權除息日(即 2024年 7月 15日)起,公司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人民幣 34.59元/股(含本數)調整為人民幣 34.49元/股(含本數)。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 2024年 2月 7日、2024年 2月 27日、2024年 7月 9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8)、《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4)、《關于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4)。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已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2,151,854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 1.1474%,最高成交價為 25.9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20.51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 50,672,317.64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股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購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衍生品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6 美農生物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美農生物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上海美農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并于2024年2月26日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逐項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及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本次回購股份將全部予以注銷并相應減少注冊資本。公司擬用于回購的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2,000萬元(含),不低于人民幣6,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3.00元/股(含本數)?;刭徆煞莸膶嵤┢谙拮怨竟蓶|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回購方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回購股份報告書》。

公司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本次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 23.00元/股調整至不超過17.32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股份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購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8月30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1,828,365股,占公司當前股本的 1.26%,最高成交價為16.6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1.28元/股,成交總金額為26,630,815.5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及回購股份價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票:
(1)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結合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yè)務規(guī)則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6 標榜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標榜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江陰標榜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3月 12日、2024年 3月 29日分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四次會議、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購的股份將全部予以注銷并相應減少注冊資本。本次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 1,500萬元(含本數)且不超過 3,000萬元(含本數),回購價格不超過 30元/股(含本數),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實施完畢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本次回購期限自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3月 13日、2024年 4月 8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6)、《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22)。

鑒于公司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已于 2024年 5月 24日實施完畢,根據公司回購股份方案,本次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 30.00元/股(含本數)調整為不超過 29.50元/股(含本數),回購價格調整起始日為 2024年 5月 24日(權益分派除權除息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5月 17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9)。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以下簡稱“《回購指引》”)等有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回購股份期間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購進展情況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360,027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 0.31%,最高成交價為 21.1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18.60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 7,049,658.70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事項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及回購股份價格等符合《回購指引》以及公司回購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依照相關規(guī)定結合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6 雙林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雙林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寧波雙林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股份回購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含)人民幣3,000萬元且不超過(含)人民幣6,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含)人民幣12元/股,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具體回購股份數量以回購期限屆滿或回購實施完成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具體內容詳見2024年2月27日公司在巨潮資訊網刊登的《關于股份回購方案的公告》等。

2024年5月13日,公司在巨潮資訊網刊登了《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因公司實施了2023年度權益分派,根據《回購股份報告書》的約定,本次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12.00元/股(含)調整至不超過11.90元/股(含),調整后的回購價格上限于2024年5月21日生效。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進展的具體情況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數量為 3,581,00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89%,最高成交價為9.23元/股,最低成交價為8.06元/股,成交均價為8.38元/股,使用資金總額為30,005,673元(不含交易費用)。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購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6 浙江恒威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浙江恒威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浙江恒威電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不低于 2,500萬元且不超過 5,000萬元(均含本數)的自有資金,以不超過人民幣 36.50元/股(含本數)的價格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并將在未來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選擇適宜時機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 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 2024年 2月 19日和 2月21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2)和《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04)。

公司于 2024年 6月 7日實施了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和《回購報告書》的有關規(guī)定,如公司在回購股份期內發(fā)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相應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價格上限即由不超過人民幣 36.50元/股(含本數)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 36.20元/股(含本數),除以上調整外,公司回購股份的其他事項均無變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5月 31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2)。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進展的情況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619,5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 0.61%,最高成交價為 22.6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19.65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13,332,778.46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二、其他情況說明
1.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數量、價格和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相關規(guī)定,具體內容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① 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② 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購股份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① 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② 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③ 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2. 公司后續(xù)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及實施本次回購方案,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6 泰恩康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泰恩康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廣東泰恩康醫(y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和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用于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含本數)且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含本數),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5.00元/股(含),具體回購股份的價格、數量以回購結束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鑒于公司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已實施完畢,自2024年5月23日起回購價格上限由25.00元/股(含)調整為24.70元/股(含)。具體情況詳見公司分別于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2024年5月15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70)、《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3-072)和《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24-057)。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回購期間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首次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74)。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1,985,11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4665%,回購成交的最高價為 20.12元/股,最低價為 18.56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8,986,922.2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 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交易價格等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票: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6 濤濤車業(yè)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濤濤車業(yè)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浙江濤濤車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自董事會審議通過該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內,使用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含本數)且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含本數)的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簡稱“本次回購”),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于2024年2月5日披露的《關于股份回購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1)、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03)。

根據《回購股份報告書》,如公司在回購股份期內發(fā)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相應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鑒于公司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已實施完畢,自2024年5月24日(除權除息日)起,公司回購股份價格上限調整為不超過85.86元/股(含),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24-039)。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

現(xiàn)將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購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1,113,259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1.01%,最高成交價為70.12元/股,最低成交價為43.30元/股,交易總金額為63,836,494.91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價格、數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時,符合下列要求:
(1)申報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業(yè)務規(guī)則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06 國安達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國安達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國安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2024年 2月 22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 A股股份,本次回購股份用于注銷并減少公司注冊資本。本次用于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3,000 萬元(含本數)且不超過人民幣 6,000 萬元(含本數),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31.27元/股(含本數),回購期限自公司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及 2024年 2月 29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6)、《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3)。

公司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完畢后,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由不超過人民幣 31.27元/股(含)調整至不超過人民幣 22.12元/股 (含)。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5月 20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24-037)。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回購期間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1,322,077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 0.72%,最高成交價為22.0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18.96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3,004.76萬元(含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事項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回購股份的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等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股份回購方案,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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