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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后570公司發(fā)回購公告-更新中

時間:2024年10月08日 23:20:33 中財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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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 瑞德智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瑞德智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廣東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及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以下統(tǒng)稱為“第一次回購”),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以不低于2,000萬元且不超過4,000萬元(均含本數(shù)),回購價格不超過35元/股(含本數(shù)),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4)《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05)。截至2024年2月6日,公司上述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公司累計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使用超募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2,354,057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披露的《關于公司股份回購完成暨股份變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1)。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及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再次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以下統(tǒng)稱為“第二次回購”),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以不低于2,000萬元且不超過4,000萬元(均含本數(shù)),回購價格不超過31.50元/股(含本數(shù)),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

本次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披露的《關于再次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4)《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5)。

根據(jù)公司披露的《關于再次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購報告書》,如公司在回購股份期內實施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相應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鑒于公司2023年度權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3日實施完畢,公司第二次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31.50元/股(含)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31.21元/股(含),調整后的回購價格上限自2024年6月13日(除權除息日)起生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的《關于2023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7)。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2023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第二次回購累計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使用超募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1,123,800股,占公司現(xiàn)總股本的1.10%,最高成交價為人民幣22.22元/股,最低成交價為人民幣16.00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19,998,706.94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回購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同時,公司第一次回購與第二次回購累計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使用超募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3,477,857股,占公司現(xiàn)總股本的3.41%,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59,989,719.06元(不含交易費用)。

注:以上數(shù)據(jù)計算在尾數(shù)上如有差異均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價格;
(2)不得在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第二次回購方案,并在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9:10 元力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元力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7
月12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幣 5,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 8,000萬元的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回購價格不超過17.00元/股,回購期
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公司分別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18日、2024
年8月3日、2024年9月3日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創(chuàng)業(yè)板信息披露網(wǎng)站
上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4)、《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28)、《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9)、《關于回購公司股份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3)和《關于回購公司股份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1)。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股份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司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應當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內予以披露?,F(xiàn)將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
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回購股份
數(shù)量為 3,900,601股(連同前次回購及用于員工持股計劃后的股份,現(xiàn)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有 5,543,101股公司股份),累計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 1.07%,最高成交價為 13.38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12.35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49,993,862.29元(不含交易費用)。上述回購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
托時段、交易價格等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
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
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時實施股份回購和股份發(fā)行行為。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
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9:10 健康元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健康元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回購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26,由董事長朱保國先生提議
回購方案實施期限2024/9/23~2025/9/22
預計回購金額30,000萬元~50,000萬元
回購用途√減少注冊資本 □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用于轉換公司可轉債 □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0.00萬股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占總股本比例0.00%
累計已回購金額0.00萬元
實際回購價格區(qū)間0.00元/股~0.00元/股

一、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健康元藥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于 2024年 9月 2日、2024年 9月 23日分別召開九屆董事會二次會議、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方案》等相關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本次回購的股份將用于減少注冊資本。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3億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5億元(含),回購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 15.40元/股(含),回購期限從 2024年 9月 23日-2025年9月 22日,具體內容詳見《健康元藥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預案》(臨 2024-085)、《健康元藥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臨 2024-096)。

二、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依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在每個月的前 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進展的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暫未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9:10 天元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天元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廣東天元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2024年2月28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次會議,2024年3月20日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使用自有資金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含),以不超過人民幣11.00元/股的價格回購公司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續(xù)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以及用于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出售)。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的回購股份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用于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出售)的回購股份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公司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根據(jù)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如公司在回購期內實施了送紅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現(xiàn)金分紅、配股及其他除權除息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相應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鑒于公司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畢,公司對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上限進行調整,公司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 11元/股(含)調整至不超過10.90元/股(含),自2024年7月17日生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累計回購股份1,627,8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92%(公司162,060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8月19日回購注銷完成,公司總股本由 176,960,360股減少至176,798,300股),最高成交價為9.37元/股,最低成交價為7.44元/股,使用的資金總額為12,895,686.0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2023年修訂)》的規(guī)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時,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及公司實際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方案,并將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9:10 三元生物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三元生物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山東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于 2024年 7月 8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fā)行的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用于后期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5,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1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 35元/股(含),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 12個月,具體回購股份數(shù)量以回購結束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7月 9日和 2024年 7月 15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5)和《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49)。

鑒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已實施完畢,根據(jù)《回購公司股份方案》及《回購報告書》的相關規(guī)定,自 2024年 9月 27日(除權除息日)起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 35.00元/股(含)調整至不超過人民幣 34.85元(含)。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 2024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74)。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460,7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23%,最高成交價為 24.48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23.70元/股,累計成交總金額為 11,112,503.76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進展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等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19:10 清研環(huán)境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清研環(huán)境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清研環(huán)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3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不低于人民幣2,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含),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股份回購,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擬回購股份的種類為公司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30.97元/股(含)?;刭徠谙拮远聲徸h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4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清研環(huán)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117),于 2023年 11月 17日披露的《清研環(huán)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3-119)。

公司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本次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 30.97元/股(含)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 30.87元/股(含)。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5月 13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2)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期間,將于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1,681,1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 108,010,000股的 1.56%,最高成交價為 17.6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9.83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25,689,086.2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回購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事項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方案,并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19:10 法本信息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法本信息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2月 1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及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刭徑痤~不低于人民幣 2,5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 5,000萬元。按照回購股份價格上限人民幣 16.77元/股計算,預計回購股份數(shù)量為 1,490,757股至 2,981,514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約為 0.35%至 0.70%,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ǎng)(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5)和《回購股份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27)。

鑒于公司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已實施完畢,根據(jù)《回購報告書》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本次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 16.77元/股(含)調整至不超過人民幣 16.69元/股(含)。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5月 29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0)。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回購期間每個月的前 3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 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1

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首次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wǎng)(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暨回購公司股份比例達到 1%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8)。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 4,353,3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1.02%,回購成交的最高價為 9.39元/股,最低價為 7.31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34,171,496.26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交易價格等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票: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9:10 海晨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海晨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一、回購股份事項概述
江蘇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晨股份”或“公司”)于 2024年2月 6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計劃在十二個月內以自有資金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擬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3,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 6,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28.8元/股。

2024年 2月 6日,公司于巨潮資訊網(wǎng)發(fā)布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1)等相關公告。2024 年 2月 21日,公司于巨潮資訊網(wǎng)發(fā)布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事項前十名股東和前十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4)、《回購股份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05)。

二、回購進展情況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1,928,9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84%,購買股份的最高成交價為 18.44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14.41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31,668,941.8元(不含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回購價格未超過回購方案中擬定的價格上限 28.80元/股,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既定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委托價格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和第十八條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9:10 恒逸石化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恒逸石化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一、回購股份基本情況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3年12月15日召開的第十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第四期)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100,000萬元;回購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10.00元/股;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第四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129)。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首次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實施了本次回購,并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了《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第四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131);于2024年1月13日、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第四期)比例達到1%的進展公告》;于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3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
3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3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披露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第四期)事項的進展公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二、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第四期)股份數(shù)122,212,59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33%,最高成交價為7.1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5.68元/股,成交的總金額為779,956,164.25元(不含傭金、過戶費等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項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票: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并將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19:10 京基智農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京基智農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深圳市京基智農時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計劃使用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的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4年6月21日、9月24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關于 2024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1、2024-062)。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11,316,8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比例為2.13%?;刭徆煞莸淖罡叱山粌r為15.03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2.71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53,051,409.16元。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在回購期間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要求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9:10 貴州輪胎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貴州輪胎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貴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并在未來適宜時機用于股權激勵計劃。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為不超過9.00元/股(含),回購資金總額為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含),不高于人民幣5,000萬元(含)?;刭徠谙拮怨径聲徸h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回購期限屆滿或者回購股份實施完畢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具體詳見公司分別于2023年12月20日、22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購報告書》等相關公告。

因公司實施2023年度權益分派,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2.00元人民幣現(xiàn)金,根據(jù)公司《回購報告書》的約定,公司本次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9.00元/股(含)調整至不超過人民幣8.80元/股(含)。具體詳見公司2024年5月 31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的《關于因實施權益分派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6,025,5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39%,最高成交價為5.96元/股,最低成交價為4.19元/股,已使用資金總額為32,991,015.0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回購價格未超過回購價格上限,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中的相關規(guī)定,符合公司本次實施回購股份既定的回購方案。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未在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及公司情況在回購期限內實施本次回購方案,并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55 拓斯達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拓斯達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廣東拓斯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拓斯達”)
于2023年11月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
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股份,用于未來公司實施股權激勵
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金額不低于人民幣2,500萬元(含)且不
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2.80元/股,
回購期間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
容詳見公司 2023 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123)。

一、股份回購進展情況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
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
展情況公告如下:
1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
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回購股份 2,153,168股,占公司現(xiàn)有總股本的
0.5068%,最高成交價為 16.0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8.74元/股,
成交總金額為23,745,436.60元(不含交易費用)。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
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
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
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之日(2023年11月24日)前五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97,095,857股,公司每5個交易日回
購股份的數(shù)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之日前 5個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24,273,964股)。

3.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本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2
(二)公司將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jù)相關
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55 華伍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華伍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江西華伍制動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或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方式回購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0,000.00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00,000,000.00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0.00 元/股(含);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回購結束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創(chuàng)業(yè)板信息披露網(wǎng)站巨潮資訊網(wǎng)發(fā)布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3)以及于2024年2月6日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創(chuàng)業(yè)板信息披露網(wǎng)站巨潮資訊網(wǎng)發(fā)布的《回購股份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07)等相關公告。

鑒于公司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6日實施完畢,根據(jù)《回購報告書》的約定,公司本次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10.00元/股(含)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9.90元/股(含),回購價格調整起始日為 2024年 6月 6日(權益分派除權除息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5月30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wǎng)的《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24-050)。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股份回購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本次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7,213,201股,累計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比例為 1.7171%,成交的最低價格為5.09元/股,成交的最高價格為6.63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40,828,940.12元(不含交易費),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回購股份的方式等符合 公司《回購股份報告書》內容。
(二)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 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 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在 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 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55 大葉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大葉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寧波大葉園林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逐項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用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本次回購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 2,5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5,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18.87元/股,預計回購股份數(shù)量不低于 1,324,854股且不超過 2,649,708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2月20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9)、2024年 2月 23日披露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1)。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3,135,779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 1.7586%,最高成交價為 14.0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10.66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 37,995,483.54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事項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方式等均符合《回購報告書》內容;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均符合《深1
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跌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購股份的后續(xù)安排
后續(xù)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回購方案,并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55 長盛軸承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長盛軸承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浙江長盛滑動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及/或股權激勵,回購股份的種類為公司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回購金額不低于人民幣2,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21.00元/股。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及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以回購期限屆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和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準?;刭徆煞莸膶嵤┢谙逓樽怨径聲徸h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6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8)、《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59)。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有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實施股份回購。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在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55 四會富仕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四會富仕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四會富仕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擬以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2,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區(qū)間為不超過35.00元/股(含本數(shù)),按照回購金額下限2,000萬元、 回購價格上限35.00元/股進行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總額為571,428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56%。按照回購金額上限4,000萬元、回購價格上限35.00元/股進行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總額為1,142,856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1.12%。

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后,調整后的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為24.83元/股。調整回購股份的價格上限前,公司已完成回購640,100股,回購總金額19,050,656元。按照本次回購金額下限2,000萬元、回購價格上限24.83元/股進行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總額為805,477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57%;按照本次回購金額上限4,000萬元、回購價格上限24.83元/股進行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總額為1,610,954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1.13%。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ǎng)(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2)。

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股份數(shù)量以回購結束時實際回購的為準?;刭徆煞莸膶嵤┢谙拮怨径聲徸h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ǎng)(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1)、《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4)。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等有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具體情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1,179,800股,已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83%,最高成交價為32.2元/股,最低成交價為20.26元/股,成交總金額為31,041,717.8元(不含交易費用)。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55 科翔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科翔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廣東科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簡稱“本次回購”),用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用于回購的資金總額為不低于人民幣2,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均含本數(shù))?;刭徆煞輧r格不超過人民幣12.58元/股(含本數(shù)),按回購價格上限及回購金額區(qū)間測算,回購股份數(shù)量為1,589,825股至3,179,65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比例為0.38%至0.77%。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和金額以回購期滿時或回購實施完成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和金額為準。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19日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創(chuàng)業(yè)板信息披露網(wǎng)站巨潮資訊網(wǎng)(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4)、《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2)。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累計回購股份1,574,100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比例為0.3796%,最高成交價為人民幣8.1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人民幣5.72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1,072.57萬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內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55 永杉鋰業(yè)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永杉鋰業(yè)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回購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7
回購方案實施期限待 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 12 個月
預計回購金額10,000萬元~15,000萬元
回購用途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1,227.64萬股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占總股本比例2.3820%
累計已回購金額8,797.5740萬元
實際回購價格區(qū)間6.27元/股~8.00元/股

一、 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24年2月22日召開了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方案》。公司擬使用人民幣10,000萬元(含)-15,000萬元(含)自有資金,以不超過人民幣13.64元/股(含)的價格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fā)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擬回購數(shù)量為733.14萬股-1,099.71萬股,用于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本次回購的期限為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詳見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發(fā)布的《錦州永杉鋰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3)。


二、 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2023年12月修訂)》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股份期間,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2024年9月,公司未回購股份。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計回購股份12,276,4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3820%,成交的最低價格為6.27元/股,成交的最高價格為8.00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人民幣87,975,740.04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符合公司的回購方案。


三、 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55 金田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金田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回購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3/5
回購方案實施期限待董事會審議通過后12個月
預計回購金額10,000萬元~20,000萬元
回購用途□減少注冊資本 √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用于轉換公司可轉債 □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3,518.7012萬股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占總股本比例2.38%
累計已回購金額19,639.083973萬元
實際回購價格區(qū)間4.59元/股~6.74元/股

一、 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以下簡稱“本次回購”)。公司擬用于本次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8.64元/股(含);本次回購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 12個月(即2024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4)。

1
由于公司實施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自2024年6月6日起,本次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8.64元/股(含)調整為不超過8.52元/股(含),預計可回購股份數(shù)量相應調整為11,737,089股至23,474,178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的《關于實施2023年度權益分派后調整回購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2)。

二、 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7 號——回購股份》等相關 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現(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 下:
2024年9月,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2,387,61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16%,成交的最高價為4.90元/股、最低價為4.59元/股,已支付的資金總額為11,192,178.75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實施起始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35,187,01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38%,成交的最高價為6.74元/股、最低價為4.59元/股,已支付的資金總額為196,390,839.73元(不含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8:55 長海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長海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江蘇長海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于 2024年 2月 8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回購的股份將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用于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5,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均含本數(shù)),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11元/股(含本數(shù)),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 12個月。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回購期限屆滿或者回購股份實施完畢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2月 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網(wǎng)站“巨潮資訊網(wǎng)”(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4)和《回購股份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05)。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2日首次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回購股份。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股份 3,283,899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公司目前總股本為 408,716,549股)的 0.8035%,最高成交價為 10.98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9.00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31,910,902.54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及交易價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和董事會的授權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1、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成交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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